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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积分入学办法

来源: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:2019-06-12

  全区小学2019年秋季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。

  (一)排位原则

 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“类别分+累加分”,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。在出现同分情况下,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,录满为止。

  (二)积分构成

  1.类别分: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,划分A、B、C、D、E、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。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《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》(以下简称《积分表》)。

  2.累加分:累加分标准具体见《积分表》。

  (三)积分认定

 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。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,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。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。

  (四)具体办法

 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

类别

申请儿童情况

类别分

累加分标准

A

盐田户籍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。

550

1.独生子女加6分,政策内生育加4分,政策外生育但缴清社会抚养费加2分。

2.深户儿童,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20分;其父母为非深户的,无加分;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,无加分。

3.非深户儿童,父母均为非深户的,按父母一方缴纳在深“养老+医疗”的社保时间,每满一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20分;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。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,无加分。

4.具有产权房,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,按发证日期,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20分。

5.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《房屋租赁凭证》的,按登记备案时间,每满一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20分。

6.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另加2分。

B

深圳其它区户籍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。

500

C

非深户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,符合其他就读条件。

450

D

盐田户籍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。

400

E

深圳其它区户籍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。

350

F

非深户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,符合其他就读条件。

300

  说明:

  1.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,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%以上。

  2.累加分中,住自有房属军产房、自建房、集资房或祖屋的,住房项不加分。

  3.累加分中,住集体宿舍、廉租房的,住房项不加分;持蓝本《房屋租赁信息》的,住房项不加分。

  4.累加分中,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,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,截止至2019年4月1日;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,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(含3个月),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,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。

  5.《房屋租赁凭证》的积分方法:

  (1)深圳户籍儿童持2019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《房屋租赁凭证》的,每满1个月积0.1分。

  (2)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2018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《房屋租赁凭证》或蓝本《房屋租赁信息》,系统只对红本《房屋租赁凭证》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。

 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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